关于申报“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2017年度项目的通知
2017-09-28 17:06:00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总结和2017年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7]13号),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认定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培养部门通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
2017年申报认定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6类: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
(二)研究生暑期学校;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四)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六)其他项目。
二、申报认定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均需列入学校的年度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中。凡未列入学校创新强校总体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2、项目立项经费由我校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经费中统筹安排资助经费。
3、申报项目经省教育厅遴选、认定,如获批立项,将纳入创新强校工程的考核因素。
4、各培养部门加强对各类项目的把关和审核,特别是对于各项学术交流活动要严把思想关,严防国(境)外敌对势力进行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的渗透。
5、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具体申报范围和要求:
2017申报认定的6类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具体申报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总结和2017年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限额
本次认定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申报限额具体如下: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3项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4项
(四)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3项
(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4项
(六)其他项目:5项
三、申报认定方式
本次申报认定工作按照学校组织评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的项目,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四、申报认定材料
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1-5,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
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
2、因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上报,请务必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伟峰
电话:656586,84019197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总结和2017年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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