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07-24 13:55:05
为总结我校近年来“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效,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已获立项的各级别“本科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项目范围。2012-2015年纳入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范围、未验收的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开放课程、教改项目、自编教材等。
2.时间范围。对自公布立项至2018年9月已达到完整建设周期且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可申请结题验收;其中,2015年及之前获得立项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今年必须参加结题验收。
3.今年应结题验收的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和自编教材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省级质量工程应结题项目有27项,校级质量工程应结题项目有73项,校级自编教材应结题项目有21项。
二、检查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既定建设举措执行情况;
2.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
3.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后续建设规划;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时间及材料要求
1.9月1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自查、填报相关表格。
2.9月中旬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3.除自编教材外,所有类别的结题验收项目,均填报附件4《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并提交项目立项后所取得的建设成果实证材料(包括教材、教学论文、师生获奖证书、专利书、与其他单位合作协议书及合作成果、成果辐射效应及获认可的评价等材料的PDF扫描件),其中资源共享课程还要完成课程资源网页建设。
4.校级自编教材结题验收,填报附件5《自编教材检查验收登记表》,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要提供已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2套送至教务处存档。
5.省级项目通过校内结题验收后,须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scnu.edu.cn,开放填报时间请留意进一步通知)填报验收项目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本次检查验收的校级项目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报送省级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本次检查验收的省级建设项目结果将成为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项目或授予省级荣誉的重要依据。
2.对部分验收优秀的项目成果,学校将加大宣传展示、成果推介、应用推广等力度;对有特色做法、有深化改革必要和建设潜力的项目将优先推荐为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并给予后续支持。
3.凡应结题验收的省级、校级项目,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结题验收的,一律按不通过处理,不得继用项目经费。
联系人:林婕,683213,39362012。邮箱:jwc@gzarts.edu.cn
附件:
1、附件1:2011-2015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及自编教材应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xlsx
教 务 处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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