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1 13:35:0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的相关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申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前期已开展相关研究,并有一定基础或成果的项目。
2.自然科研领域以解决实际应用问题为主,包括但不限于新冠肺炎病原学研究、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以及人体防护用品等。人文社科领域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突发事件的治理研究、校园疫情防控管理研究、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等。
3.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经历,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项目研究应遵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我校限4项。省教育厅将采取认定方式予以立项。对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的项目,将向省科技攻关小组推荐报送。
三、申报要求
1.学校参照“创新强校”项目管理办法,对专项项目进行管理及验收。
2.申请人请于3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创作处邮箱:kyc@gzarts.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郑子成 15692003461
附件: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表.doc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的相关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申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前期已开展相关研究,并有一定基础或成果的项目。
2.自然科研领域以解决实际应用问题为主,包括但不限于新冠肺炎病原学研究、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以及人体防护用品等。人文社科领域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突发事件的治理研究、校园疫情防控管理研究、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等。
3.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经历,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项目研究应遵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我校限4项。省教育厅将采取认定方式予以立项。对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的项目,将向省科技攻关小组推荐报送。
三、申报要求
1.学校参照“创新强校”项目管理办法,对专项项目进行管理及验收。
2.申请人请于3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创作处邮箱:kyc@gzarts.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郑子成 15692003461

科研创作处
2020年3月11日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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