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申报通知
2020-06-03 11:29:00
各部门、各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社科规划办”)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2020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外语学科专项”设立原则
1、“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并进行管理。
2、“外语学科专项”旨在促进我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适当加大对粤东西北高校外语教学与科研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3、“外语学科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二、申报要求
1、关于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0年5月1日(不含)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可以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若结项成果被判定为不合格,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资格。
(5)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的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外语信息化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信息化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
(6)我校限额为2项。超过限项数量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2、关于研究方向。
“外语学科专项”题目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外国文学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研究、外语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国家外语语言战略、外语与区域经济建设等,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3、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学科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论文须包括已发表及未发表的论文若干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4、关于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立项15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
5、关于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专项申请书》,然后提交到科研创作处(大学城行政楼516)。注:《申请书》“项目类别”栏填写“外语学科专项”。
(1)《申请书》一式7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2)《申请书》电子版打包并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kyc@gzarts.edu.cn,主题标注“申请者姓名+2020年外语学科专项”字样。
6、关于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6月18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管理及结项
获准立项的“外语学科专项”项目,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对于“外语学科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将择优出版。
四、特别提示
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清理。
联系人:郑子成 15692003461
科研创作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