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6-16 11:35:00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学科、人才和平台优势,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理论支撑,现将2020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以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引领教育思想创新的研究成果和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规划项目分为三个专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
2.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重点围绕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关于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
3.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三、申报名额及资助额度
实行分类限额申报,每个专题限额为6项,共18项,第三专题面向全省高校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和体育学领域的教师,其他领域教师无法申报。每个专题资助额度均为2万。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专题,申报广东高校科研项目的申请者不得同时申报本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项目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立项方式及申报要求
1.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2. 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3. 申请人填写的申报书,由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集电子版材料,并发送到科研创作处邮箱kyc@gzarts.edu.cn,科研创作处不接受个人提交申报材料。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8日中午12点前,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因本次项目为限项申报,采取匿名评审方式,申请材料包括:1.申报书;2.申报书“项目论证”部分,需做匿名处理,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3.2020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上3个文件放入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类别+申请者姓名”命名。
联系人:郑子成 020-39362025
教育厅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申请材料.zip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学科、人才和平台优势,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理论支撑,现将2020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以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引领教育思想创新的研究成果和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规划项目分为三个专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
2.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重点围绕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关于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
3.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三、申报名额及资助额度
实行分类限额申报,每个专题限额为6项,共18项,第三专题面向全省高校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和体育学领域的教师,其他领域教师无法申报。每个专题资助额度均为2万。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专题,申报广东高校科研项目的申请者不得同时申报本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项目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立项方式及申报要求
1.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2. 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3. 申请人填写的申报书,由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集电子版材料,并发送到科研创作处邮箱kyc@gzarts.edu.cn,科研创作处不接受个人提交申报材料。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8日中午12点前,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因本次项目为限项申报,采取匿名评审方式,申请材料包括:1.申报书;2.申报书“项目论证”部分,需做匿名处理,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3.2020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上3个文件放入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类别+申请者姓名”命名。
联系人:郑子成 020-39362025
教育厅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申请材料.zip
科研创作处
2020年6月16日
2020年6月16日
上一篇:关于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下一篇:最后一页